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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调整部分电信业务资费标准

1999-10-26 来源:光明日报 陆彩荣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10月25日电记者今天从信息产业部获悉:我国自本月起陆续调整部分电信业务资费。降低因特网业务资费,降低出租电路资费,取消对2兆以上数字电路的租用限制,规范固定电话装移机工料费的收取标准,降低分组交换业务资费。

降低因特网业务资费,取消拨号上网用户的网络使用费和通话费分段计收的办法。中国电信拨号上网用户的网络使用费一律按4元/小时收取,拨号上网用户的通话费按现行电话资费标准减半收取;中国电信以外的信息服务提供商(ISP)对用户的收费,参照上述标准执行专线上网用户的网络使用费,平均降低45%。

降低出租电路资费方面,模拟电路、数字数据电路和数字电路月租费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平均再降低30%。互联网租用的2兆国际半电路(国内端)租费由每月32万元降到22万元。经营性单位租用的模拟用户中继线由每月600元降至280元;用于互联网服务的数字中继线由每月9000元降至4500元。

取消对2兆及2兆以上数字电路的租用限制,由只租给基本电信业务运营者扩大到全体用户,同时制定2兆以上数字电路的试行资费标准。

同时,这次调整还规范了固定电话装移机工料费的收取标准,现行标准高于300元/线的,一律降至300元/线以内。

降低分组交换业务资费。拨号上分组网用户资费平均降低约67%,专线上分组网用户资费平均降低约55%。信息产业部有关人士指出,出租电路资费、因特网专线上网用户网络使用费、分组交换业务资费的调整已自本月初执行;因特网拨号上网用户的网络使用费和电话装移机工料费的调整和2兆以上的数字电路试行资费自11月1日起执行;因特网拨号上网通话费的调整自12月1日起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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